据调查,目前平湖尚有数量较大的转而未供土地。原因主要有:一是建设项目未落实或虽有项目但征迁未完成,无法供地。二是规划调整、征迁无法到位,土地不能再供给用地单位。三是实际已使用,未及时到国土部门办理供地手续。四是道路、绿化或河道等带征土地,无法供应用地单位。为加快“转而未供”土地的供地速度,尽早发挥土地效益,缓解土地供需矛盾,平湖市国土局集中开展了清理处置“转而未供”土地专项工作。
一是完善计划,加强引导。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合理编制年度土地供应计划,重点消化2006-2008年转而未供土地。引导和督促各招商开发主体转变招商策略,优先利用存量土地招商引资,消化存量,用好增量。
二是分门别类,逐宗处置。对项目未落实造成的转而未供土地,按照规划要求,督促各招商主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抓紧时间落实项目,有效利用土地。对因征地拆迁政策未处理到位造成的转而未供土地,督促相关镇、街道和建设主体,组织力量,排除用地障碍,尽早供地。对实际已使用的,在依法处理后,督促用地单位补办相关用地手续。
三是严格管理,强化考核。一方面加快供地速度,努力盘活转而未供土地。对前三年的批次供地率严格按规定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挂钩。另一方面扎实推进集约节约用地,严格执行国家供地政策和规定的投资强度、容积率、绿地率、建设限期等各项控制指标。
至4月底,全市已供“转而未供”土地51宗,面积957亩。其中,独山港区的浙江华辰能源有限公司、新仓镇的浙江神通油气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平湖经济开发区的三星精密不锈钢(平湖)有限公司等31个工业项目利用“转而未供”土地完成了供地手续,供地面积667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