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嘉兴市王江泾镇水产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01年,现有会员410人。自成立以来,合作社以渔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规范运作,把生产、销售、技术服务等环节紧密结合起来,为社员提供了产前、产中、产后全方位的服务。从2002年开始,王江泾镇水产专业合作社和浙江禾城农村合作银行王江泾支行联合推出了“合作社担保”的贷款担保新模式,有效地破解了当地渔业贷款担保难题。七年来合作社共担保贷款金额达4300万元,还贷率达到100%。今年以来,已获授信额度达到1038万元,并给担保的社员享受合作银行贷款利率的优惠(月息4.425‰)。
前些年,由于渔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渔业产业的不断升级,渔业经济主体尤其是中小养殖、经营户在发展渔业生产经营中缺资金、贷款难、担保难等问题日益突出,长期以来找不到有效的解决办法,成为制约渔业经济发展的“瓶颈”。王江泾镇是嘉兴市渔业重镇,拥有水产养殖面积46000多亩,养殖、经营户的资金短缺问题尤为突出,盼望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的呼声日益强烈。因此,王江泾镇水产专业合作社急社员所急,想社员所想,把解决养殖、经营户贷款难问题作为合作社成立后的第一件大事来抓,积极探索渔业贷款担保方式,完善担保办法,有效防范风险,破解了渔业贷款担保难题。经过七年的探索与实践,担保对象从少到多,担保规模从小到大,授信覆盖面不断扩大,社会效益日益明显。
二、主要做法
(一)完善制度,制定担保办法。合作社与银行多次磋商,制定了《王江泾镇水产专业合作社担保办法》,利用入股的50万元注册资金为社员提供贷款担保。办法规定合作社对具有一定信用保证和社员资格从事水产养殖的农户(包括外来养殖户)和水产养殖、加工、营销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在担保贷款活动中,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王江泾镇水产专业合作社作为保证人与债权人浙江禾城农村合作银行王江泾支行约定,当债务人(养殖户)不履行债务时,合作社承担连带责任,按约偿还债务。
(二)严格担保范围和条件。合作社仅对本镇区域范围内,取得王江泾镇水产专业合作社社员资格且股金1000元以上的水产养殖户和水产养殖、加工、营销企业提供担保。合作社在提供担保前,详细了解社员的资信度,掌握有无按期还本、付息的偿还能力和信用保证,并提前介入社员对生产经营项目的决策。社员在要求合作社提供担保时,自身必须具有不少于50%的自有资金,同意自己的入社股金作为借贷的风险保证金,优先受偿,并由2—3户取得社员资格的社员作为第二保证人,与第一保证人(王江泾镇水产专业合作社)签订反担保合同,按照反担保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合作社一旦发现有不良信用记录,或有银行逾期贷款,或有重大民事经济纠纷的社员,立即取消其担保资格。对于不符合《担保办法》规定条件的,合作社一律不予担保。
(三)规范担保业务办理程序。社员在要求办理担保时,先向指定银行——浙江禾城农村合作银行王江泾支行提出申请,经银行信贷员和合作社设立的片区责任人调查初审,再经王江泾镇水产专业合作社审批同意,就可到银行办理借款,申请人与第一保证人到浙江禾城农村合作银行王江泾支行办理借款理及担保手续,第二保证人与第一保证人签订反担保合同。
(四)建立风险控制机制和赔偿责任。一是合理确定贷款担保额度。合作社为社员提供贷款担保金额视生产规模大小一般控制在1—30万元,且累计不超过风险保证金的10倍。二是严格审批权限。合作社设立片区责任人5名,负责对本片区社员贷款担保的调查和材料初审,累计担保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由理事长审批。三是明确各方责任。银行负责及时向合作社提供到期及还款信息;对逾期不还者,银行和合作社片区责任人必须及时催讨;对多次催讨仍不能追回本息的逾期贷款,有权受偿债务人和第二保证人的风险保证金,并督促第二保证人向借款人催讨,直至通过法律手段追偿,一旦发生呆帐,片区责任人则要承担10%的坏帐赔偿责任;还贷率达到100%的片区,则给片区责任人一定的奖励。
三、几点体会
王江泾镇水产专业合作社是嘉兴市第一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也是省、市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摸索实践,创新发展思维,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备的担保体系,回顾过去有着比较深刻的体会: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解决农民贷款担保难题的有效载体。目前渔业生产基本上还是靠天吃饭,自然风险大,渔业经济主体又缺乏有效的抵押物,因此他们向金融机构要求贷款时往往碰上“担保难”的问题。要解决渔业生产经营者的生产资金问题,撬开农村金融给农民信贷支持的瓶颈,合作组织是一个很好的载体。农民办合作社,虽是“弱势群体的联合”,但市场经济主体地位有了明显提高。因此,合作社有资格也有能力站出来为社员提供融资担保,为社员发展生产注入新鲜血液。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贷款人(农民)与借款人(银行)之间的沟通桥梁。以往一家一户的经营模式,使农民与银行见面难。由于专业合作社解决了银行放贷调查难和银行信贷风险大、收款难的问题,过去因为农民能提供的有效担保抵押物或担保人缺乏,使得银行不敢放贷的问题正逐步缓解。因此,合作社解决了银行与农民之间沟通难的问题,满足了农民发展生产对资金的需求。
(三)实行反担保是降低担保风险的有效机制。七年来的实践证明,合作社建立的反担保制度,完善了银行、合作社、农户的三级责任体系,极大地避免了信贷风险。合作社为社员提供的担保至今没有出现一笔坏帐和呆帐,赢得了良好的信誉,因此,合作社已成为农村金融部门值得信赖的授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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