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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嘉兴市的上海参保人员医疗保险代办服务宣传资料
时间:2008-10-20 00:00 来源:原创 作者: 点击: 在线投稿
 

1、哪些人员可以办理上海参保人员在禾医疗费用代办报销服务?

  在嘉兴市本级居住或工作半年以上的上海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2、上海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委托代办手续?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1)由本人携带《社会保障卡》(或《医疗保险卡》)(离休人员持《离休干部医疗证》、《离休干部证》)到上海市、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就医关系异地转移手续。

  (2)凭经上海市、区(县)医保中心审核同意的《就医关系转移表》向嘉兴市社会保障事务局申请登记代办业务。

  (3)申请登记代办业务时还须提供参保人员工作单位、购房居住或安置地公安派出所开具的相关证明或资料。

  (4)首次办理委托代办业务应准确填写《上海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委托代办医疗费用报销登记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寸证件照片一张。

  (5)参保人员在了解《代办服务流程》后,与代办机构签订委托协议。

  (6)参保人员如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代办人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便代办机构核验备案。

  3、委托代办的上海参保人员可在哪些医院就医?办理就医关系转移在多少时间内可重新办理转移?

  委托代办的上海参保人员就诊医院为嘉兴市本级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购药不属于报销范围。

  上海离休人员的就诊医院由本人自行选择嘉兴市本级一、二、三级定点医院各一家。

  办理就医关系转移后,原则上在6个月内不得重新办理转移,但期间发生门诊大病或严重疾病住院,必须回上海医院治疗的,凭上海市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门诊大病或住院通知书可到嘉兴代办机构办理就医关系转回上海市的手续。也可直接到上海市、区(县)医保中心办理(需到嘉兴代办机构登记备案)。

  4、在禾上海医保参保人员发生医疗费用后应在多少时间内委托代办报销?如何办理委托报销?

  上海参保人员须在医院开具医疗费收据之日起两个半月内送达至嘉兴市代办服务机构。

  上海参保人员就医需先垫付医疗费,报销时由本人将所需资料送至嘉兴市社会保障事务局的专用服务窗口办理。或委托所居住社区(物业管理公司)办理。

  参保人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代办人需出示本人身份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以便代办单位核验备案。

  5、在嘉兴就医药品目录、诊疗目录如何选择?

  办理异地就医关系转移的人员在嘉兴发生的医疗费用,诊疗项目、用药范围和医疗服务设施报销范围可由上海参保人员自愿选择按嘉兴或上海,但一人只能选择一地标准,一经选定一年不变。

  6、医疗费用办理委托报销后如何结算?

  嘉兴市社会保障事务局每周一次赴上海市松江区医保中心代为报销。报销款项返还由个人自愿选择办理上海银行银行卡或邮汇。

  选择上海银行银行卡的由松江区医保中心通过上海银行直接汇入参保人员银行卡。注:需委托机构代办上海银行银行卡的要求提供参保人身份证原件。

  选择邮汇的由松江区医保中心通过邮汇到参保人。注:需提供参保人员详细地址、邮编。

  7、委托代办报销需要哪些材料?

  报销门(急)诊、院前急救医疗费须按上海医保规定提供医疗费原始收据、相关病史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医疗保险卡》(离休干部《离休干部医疗证》)、本人身份证等证件和材料。

  报销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住院医疗费须按上海医保规定,提供医疗费原始收据、出院小结、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清单、相关病史资料、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医疗保险卡》(离休干部《离休干部医疗证》)、身份证等证件和材料。

  8、未办理转移手续的短期在禾居住的上海参保人员,就医及报销如何办理?

  短期在嘉兴居住的上海参保人员,不办理就医关系异地转移手续,在嘉兴期间若患急病的可在市本级镇(街道)以上医疗机构急诊治疗。医疗费用由本人到上海市区(县)医保中心报销。

  9、《医疗保险卡》或《社会保障卡》遗失如何报失及补办?

  上海参保人员遗失《医疗保险卡》或《社会保障卡》时,先由本人即刻拨打电话报失。《医疗保险卡》报失电话为:021-962218;《社会保障卡》报失电话为:021-962222。报失时,应据实提供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医保卡》卡号和单位名称等信息。经医保工作人员确认后电话报失成功,并在1小时内停止该卡的结算。

  因提供的信息不全或错误,造成电话报失不能确认的参保人员应及时办理书面报失。需委托市代办服务机构代办的,须提供本人身份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按规定缴纳相应的工本费。

  《医疗保险卡》发生损坏的,应及时申请换卡。需委托市代办服务机构代办的,应提供本人身份有效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损坏的《医疗保险卡》。

  《社会保障卡》或《医保卡》换卡,按上海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收取工本费。

  注意:1、《医保卡》挂失生效前,因该卡使用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参保人个人负担。

  2、参保人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

  10、如何办理撤销挂失手续?

  参保人在重新办理《医保卡》之前又找回原《医保卡》的,应办理撤销挂失手续。

  委托市代办服务机构代办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户口簿,《医保卡》到代办机构填写《撤销挂失申请表》,由代办机构工作人员电话通知松江医保中心办理撤销挂失手续。

  11、如何申请办理综合减负?需提供哪些资料?

  参加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退休人员,精减退职回乡老职工,在一个医保年度内,符合上海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减负条件的,可到上海市区(县)医保中心办理申请减负手续或委托市代办服务机构代为办理。

  委托代办机构办理时,先由参保人员到代办机构申领医疗减负申请表,根据申请表内容完整后交代办机构,(附本人收入证明复印件)代办机构携带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障卡》或《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专用)及相关资料到松江医保中心专人受理,松江医保中心审核、结算后通过上海银行银行卡或邮汇方式支付本人。

  嘉兴市社会保障事务局

  二○○八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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