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曹桥街道百寿村按照“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保障人民群众的参与权、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的要求,实行村级重大事务票决制,确保农村基层重大事项决策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
一是民主提议。村党组织通过调研、走访、专题讨论、座谈等方式,广泛征求党员、干部和村民的意见。对涉及本村发展、稳定的重大事务和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提议,保证最大程度地反映民声、体现民意。对议定事项的可行性、可操作性进行充分分析,增强了提议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二是民主商议。由村党组织召集村两委班子召开联席会议,对征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广泛商议。两委班子成员经过充分讨论酝酿,对党组织的提议进行修改和完善。
三是民主审议。村党组织把村两委班子商议的结果提交党员大会进行审议,对党员大会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及时采纳修改;对部分不切实际的意见及时说明原因,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四是民主决议。经党员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决议。决议时,村民代表人手一份决议书面材料,由村委会核实报告人数,确认会议是否有效,然后宣布票决事项和需要说明的情况。村民代表可就票决事项提出问题,由村两委干部当场解释答复。最后,进行无记名投票,以全体村民代表过半数通过为有效。
五是民主监督。对村民代表大会形成的决议、票决结果、具体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及时通过党务(村务)公开栏、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形式进行公开,让村民及时了解情况,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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