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1联”,建立“联企协管员”制。结合我镇的“驻企指导员制”,确定每名流动人口协管员联系几家企业,由这名协管员负责对这几家企业的新居民进行定期开展上门送服务,送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帮助解决困难等,每名协管人员作为我们新居民工作的窗口和形象,亮化我们的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
“2”是“二员”,建立企业“二员化”管理。在企业中设一名兼职新居民协管员、新居民宣教员,充分发挥企业中新居民的带头作用,以此二员来强化我所新居民的登记办证、政策宣传、信息收集、为民服务等工作,将新居民的工作推广化、普通化。有条件的企业可以设立“新居民流动团支部”等形式,团结更多的新居民来为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服务。
“3”是三三制考核,规范和完善我所“三三制”服务管理模式。加强新居民专职协勤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考勤考核,以“三三制”为重点,制订和协勤人员工作实绩相结合的考评办法,从信息采集、填写、录入、发证,台帐的整改,都要作到规范有序,并定时定期对“居住证做证率”、“出租房屋登记备案率”、“人户一致率”进行抽查,以实绩来评定每名专职协勤人员的工作好坏,将结合一定的考核奖来体现奖优罚劣,从而更进一步加强居住证的制度管理。其次,我所将逐步加强发挥“三三制”管理模式对镇所属建立的十三个新居民事务站管理、监督和考核,进一步完善新居民的服务管理网络,充分调动各阶层人员对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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