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江泾镇结合本镇实际,在发展党员工作实践中,创新机制,设立 “五项制度”,即推优制、预审制、公示制、票决制和追究制,严格把牢党员“入口”质量关。
一是实行推优制。发展党员必须通过群众代表、群团组织和党员民主推荐,根据推荐结果初步确定入党对象人选,再加以培养发展。
二是实行预审制。在按照党员发展流程要求的同时,结合实际,创新方式,镇党委提早介入党员发展工作,在支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会议前,先将发展对象的相关材料上报党委审查,并组织专人进行谈话。经预审认定条件不合格,或程序不规范,或手续不完备,一律不予召开支部大会,吸收为预备党员。
三是实行公示制。发展党员公示制,由各支部在公示栏明显处张贴,对预备党员进行公示。同时,镇委组织办每季度在王江泾镇镇报上统一集中公示,公开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对公示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实行督办制度,由镇党委调查后,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
四是实行票决制。票决制就是在党员大会和党委会讨论发展党员时,一律全面推行书面票决,采用一人一票的无记名投票的方法进行,而且当场统计、汇总、公布。
五是实行追究制。对发展党员中出现的问题,要按职责、分工和承担的责任实行追究制,及时防止和纠正一些违纪违规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