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甘肃、陕西、云南和重庆5省市地震灾区农房恢复重建已开工147.62万户,竣工82.06万户。 12月24日,民政部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这一实践载体,努力提高改善民生的工作水平,督促指导各地切实做好受灾地区的倒损农房恢复重建工作,切实安排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一是科学制订重建规划,编制完成《四川甘肃陕西三省地震灾区农房倒损恢复重建规划》。二是积极落实重建补助。民政部、财政部大幅调整了中央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标准,从原先每间补助1500元提高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一般户每户补助3000元、困难户每户补助5000元,汶川地震后,对每户平均补助1万元,并指导受灾省份平均每户配套补助1万元,对损房群众补助1000—5000元。西藏和新疆等地震灾区也基本采用了这一标准。三是加大重建指导力度。四是严格重建资金管理。 截至目前,遭受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的浙江等10省区倒损农房恢复重建工作任务已基本完成;四川、甘肃、陕西、云南和重庆5省市地震灾区农房重建已开工147.62万户,竣工82.06万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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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 人民日报 》( 2008年12月25日 02 版) 作者:记者 潘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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