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各指导检查组:
最近,省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转发中央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参加单位、人员进行摸底统计的通知>的通知》(浙学组办发[2009]11号),对做好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参加单位、人员摸底统计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省活动办的要求,在已有党内统计资料的基础上,安排专门力量,深入各基层党组织,实地了解情况,掌握准确信息,认真填写上报《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参加单位、人员情况统计表》,特别要重视做好流动党员的摸底统计工作,确保摸底统计工作扎实深入,结果客观准确。市委各指导检查组要帮助所联系地方做好摸底统计工作。摸底统计表请于6月22日前报市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指导组,联系电话:82511192,传真:82511157。
附:《关于对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参加单位、人员进行摸底统计的通知》(学办通字[2009]9号)
中共嘉兴市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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