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学习实践活动巡回检查组,市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小学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
为认真贯彻落实嘉学组发〔2009〕14号《关于开展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扎实推进全市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有效开展,现将《联络反馈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嘉兴市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10月9日
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联络反馈制度
为加强上下联系,全面了解各县(市、区)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情况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小学校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情况,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联络反馈的内容
1、市委学习实践活动巡回检查组工作计划和巡回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工作经验及成效;
2、各县(市、区)开展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学习实践活动总体要求的情况以及学习实践活动的进展情况,重点是及时反馈好的经验做法、先进典型和成功案例;
3、市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小学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指导工作意见、相关制度及指导工作开展情况、工作经验及成效;
4、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小学校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进展情况,重点是及时反馈好的经验做法、先进典型和成功案例;
5、基层需要向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反映的情况等。
二、有关要求
1、市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指导组负责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有关工作情况的收集汇总。
2、市委学习实践活动巡回检查组和市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小学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负责指导检查工作情况的报送。具体如下:
(1)要落实责任,明确分工,确定专人负责情况反馈表、工作信息、总结等有关材料的报送工作;
(2)要善于发现,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等进行总结推广并及时报送;
(3)要定期沟通,认真做好学习实践活动有关情况的反馈联络工作,并于每月28日前将情况反馈表报送市活动办指导组。
联系人:黄舰
电话:82511192、82521681
传真:82511175
电子邮箱:kxfzzjx-zd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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