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市级机关各部门党委(党组),市直属各单位党委,市委学习实践活动各巡回检查组、各指导小组:
根据《关于在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中进一步深化“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专项行动的意见》(嘉学组发〔2009〕15号),在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中,成立驻点服务专项工作组,主要职能:一是做好上下联系,沟通协调各项工作;二是督促指导四个服务小组和县(市、区)开展驻点服务;三是做好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
市驻点服务专项工作组下设“三农”、社区、企业、科技等四个服务小组。现将各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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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嘉兴市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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