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委学习实践活动各巡回检查组:
根据《关于成立新经济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小组的通知》(浙学组发〔2009〕56号)、《关于成立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小组的通知》(浙学组发〔2009〕57号)、《关于成立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小组的通知》(浙学组发〔2009〕58号)和《关于成立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小组的通知》(浙学组发〔2009〕5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现就在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中成立有关指导小组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经济组织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
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中,在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委统战部牵头,成立新经济组织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具体负责对新经济组织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工作。指导小组由陈兴隆同志任组长,陆金甫、许德骏、万勇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市委统战部、市工商局、市工商联等单位的有关同志。以市委统战部为主组建新经济组织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
二、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
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中,在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民政局牵头,成立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具体负责对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工作。指导小组由赵建明同志任组长,陈召秀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市民政局、市经贸委、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体育局、市工商联、市科协、市社科联等单位的有关同志。以市民政局为主组建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
三、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
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中,在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教育局牵头,成立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具体负责对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工作。指导小组由冯家俊同志任组长,王兆明同志任副组长,赵阿发、张新民、王幸平、朱军一、方季良同志为成员。以市教育局为主组建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
四、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
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中,在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卫生局牵头,成立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具体负责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工作。指导小组由严吉丹同志任组长,沈勤、李海海、李金大同志任副组长,王卫忠、朱惠、吴祖云、江源同志为成员。以市卫生局为主组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嘉兴市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
2009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