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市推进统筹城乡发展、“两分两换”、“两新”工程建设等新形势下,人口计生工作面临众多新情况新问题。如何调整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方式,顺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成了当务之急。现以新塍镇为例,就“两新”工程对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的影响及对策简要分析如下:
一、“两新”工程等引起的居住现状变化及趋势
新塍镇自2003年起陆续推进道路建设、项目建设、“两分两换”和“两新”工程建设以来,出现了不少农户移居别处,户籍仍在原地的“人户分离”的现象,而且这种“人户分离”呈现长期分离,户籍不再有住处等特点。在推进“两新”工程建设新形势下,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方式面临着新的挑战。在2003年和2005年,新塍镇大通村、火炬村、陡门村三个村当时涉及269户农户共计872人迁入高照街道高桥花园,其中涉及育龄妇女288人。目前,这269户跨村、镇长期定居在高照街道的居民户口仍在新塍镇各村。在2009年,新塍镇作为秀洲区实施“两分两换”的试点镇之一,该镇陡门村832户农户住房全部搬迁,按农户意愿将有790户农户搬迁到新建的陡门花园,其中42户农户将跨镇迁入高照街道高桥花园居住。据新塍镇“两新”工程办统计,2010年新塍镇将有300户农户跨村建房居住。随着这项工作的推进,今后每年将有一定规模数量的农户按各自意愿分散定居全镇“1+7”点。这对该镇计划生育的管理服务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在秀洲区及整个嘉兴市全面推进“两新”工程的大环境、大背景下,新塍镇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新问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二、目前及今后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户籍地计生部门婚育信息难掌握、服务难到位。户籍地计生部门对因“两新”工程“人户分离”育龄妇女的信息掌握方面存在着“两难”。一是信息摸底难。由于分散居住,户籍地计生工作人员难以及时掌握跨村、镇居住育龄妇女的基本信息,如联系方式、婚育生养信息、避孕措施等。在对这些育龄妇女的摸底过程中,常常存在着“人难找”的现象,信息缺失将对计划生育工作带来影响。二是宣传服务难。跨村、镇居住给计生工作者的政策宣传服务带来不便,计生工作人员难以把政策法规及时向村民宣传到位,一旦出现政策外怀孕,对于户籍地来说要外出做工作,难度相对更大,如没有及时采取措施会对本辖区内计划生育工作造成影响,同时加大了对生育违法的处罚难度。此外,由于户籍地计生部门很难及时、准确地掌握跨村、镇居住育龄妇女的婚育动态,也难以为广大育龄妇女及时提供有效服务,如宣传教育、随访等服务。
2、居住地计生部门职责责任不够明确。目前,新塍镇有311户农户跨镇居住在高照街道高桥花园。一方面户籍地计生部门难以掌握这些育龄妇女的婚育信息,另一方面居住地计生管理人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责任意识不强、有别于所辖户籍人员的管理服务职责,存在疏于管理的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是针对工程建设、“两新”工程等新形势下出现的“人户长期分离”现象,没有明确户籍地和居住地计生管理部门的相应职责,如信息摸底、宣传服务工作属于哪一方管理,如出现政策外怀孕又是由哪一方承担职责,一些优生优育优教、避孕节育、孕产妇保健、生殖健康等服务也未能得到及时提供。这些新出现的问题还没有明确的制度性规定,导致居住地计生部门在不同程度上出现疏于管理的现象。
3、跨村、镇居住人员户籍管理改革难。“两新”工程是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提高城市化水平的重要举措。随着“两新”工程的推进,必然有较大部分的农村居民流入新市镇、新社区。在推进“两新”工程过程中,由于难以平衡或消除这部分居民依附在户籍制度上的利益功能,导致住所变动和户籍更改的过程中,二者存在不同步、不一致的情况,从而难免在相当长的时间段内存在“人户长期分离”的现象,而且这种分离的人数和规模越来越大,将给计生管理服务增加工作量、增加工作难度,要完成好工作任务、履行好工作职责必将加重村社区人力、经费的压力。
三、对策建议
1、加强人员配备,充实计生管理服务队伍。
面对户籍人口居住在不同村、镇的新市镇、新社区,户籍地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服务人员工作量增加、计生宣传服务难到位,导致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服务难这种情况,建议对于居住在新市镇、新社区的居民,由现居住地负责配强配好计划生育工作服务人员或联络员,充实计生管理服务队伍;建议按居住户数配备计生工作服务员,把常住人口纳入户籍人口的管理服务中,确保“人到哪,服务到哪”,并对工作人员和联络员进行相关的业务培训,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计生干部队伍。
2、确保经费落实,为计生管理服务提供保障。
经费是确保工作开展落实的重要保障。由于对跨村跨镇居住的育龄妇女管理上有一定的难度,建议户籍地提供居住新社区新市镇人员的计生宣传服务经费。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居住地、户籍地、区级计生部门的协商分配落实经费,也可由区财政统一支付。
3、明确责任,将计生服务管理落到实处。
要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各自职责。针对户籍地信息掌握难等问题,应把跨村、镇居住的育龄妇女纳入居住地管理,真正做到和户籍地“同管理、同服务”,包括各类统计信息的上报等。如果跨村、镇居住的育龄妇女出现政策外怀孕,则由户籍地和居住地共同努力,做好思想工作。一旦出现政策外生育,建议由居住地和户籍地计生管理部门共同承担责任,由现居住地上报政策外出生数,户籍地和现住地共同实行“一票否决”,以利于双方计生部门增强责任意识,共同做好跨村、镇居住育龄妇女的服务管理工作。
4、落实长效机制,切实顺应“两新”建设大局。
随着“两新”工程的推进,跨村、镇居住的“人户分离”现象可能越来越多,趋于普遍。计生工作要按照区委的要求,落实长效机制,积极主动地顺应“两新”建设大局。要出台相关办法,以制度规范跨村、镇居住农户的计生管理服务工作,明确居住地和户籍地的职责,提高责任意识,落实人员和经费,加强服务。对所有跨村、镇居住居民的计生管理服务工作遵循统一的制度规定,对跨村居住的由镇级计生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工作,对跨镇居住的由区计生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工作。
同时,要全面实施居住地登记户口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适应“两新”工程整体推进,尽量缩短“人户分离”时间,实现人户统一,为提高计生管理服务水平创造更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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